现货交易
一、现货交易的主要交易品种
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的交易品种分为:现货全额交易和现货延期(保证金交易 )交收交易两种。
1.现货全额交易包括:
Au99.99、Au99.95、Au100克、铂Pt99.95、Ag99.9
2.现货延期交收交易包括:
Au(T+D)、Ag(T+D)、Au(N+1)、Au(N+2)
二、现货实物交易交易品种的交割标准
上海黄金交易所交割品种为标准重量1千克,成色不低于99.99%的金锭;标准重量3千克,成色不低于99.95%的金锭;标准重量12.5千克,成色不低于99.5%的金锭;标准重量分别为1千克、3千克、4千克、5千克、6千克,成色不低于99.95%的铂锭;对于延期交收交易,基准交割品种为标准重量3千克,成色不低于99.95%的金锭。标准重量1千克,成色不低于99.99%的金锭可替代交割,并实行升水制度。交收实物须为3千克和1千克整数倍。
三、现货实物交易的资金准备
1.进行现货全额交易,购入实物客户,交易前需将交易的全额资金存入到交易所指定帐户;卖出实物客户,必须在交易前将售出黄金存入指定交割仓库。上海黄金交易所实行T+0制度,在清算完结之后,可以立即申请提货。
2.进行延期交收交易,在交易过程中实行分期付款方式进行交易,现货延期交收交易的预付款最低为交易额的13%,最低交易一手为1000克。客户在交易前,按要交易数量货款的13%,把资金汇入上海黄金交易所指定我公司专户方可交易。客户可以选择合约交易日当天交割,也可以延期至下一个交易日进行交割,同时引入延期补偿费机制来平抑供求矛盾。当客户交易保证金低于10.4%时,应于1个工作日内追加准备金,若客户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交易保证金补足因而引起上海黄金交易所按有关规定采取的处罚的,一切由代理客户自负。
3.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每日无负债的清算制度,每日交易结束后,客户必须依据上海黄金交易所据当日交易结果所出的交易首付款、交易盈亏、手续费、延期补偿费等及其它有关款项结算单,逐日清算支付。
4.现货实物交易后,上海黄金交易所向买入实物的客户开具增值税发票。
四、现货实物交易的交收事项
现货实物交易的交收主要是指现货延期交收交易后进行交割的交收。
1.现货延期交收交易的,当日需要交割实物的,必须将差额资金在当日15:00前汇至上海黄金交易所,资金到账才可以进行对持仓合约的交割申报。每个交易日的15:00~15:30为申报交收合约数量的时间,申报在15:30之前可以撤单或修改。
2.现货延期交收交易一经申请交割成立,便从当日计仓储费,其中,黄金仓储费每公斤1.80元/天,仓储费结算日为每月25日(遇法定节假日提前到上一工作日)。
3.现货延期交收交易的买卖双方,在实物交割后,均需交纳运保费和仓储费。其中,黄金运保费每克0.08元,由上海黄金交易所代收代支。
五、交易开市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1:30 下午 13:30~15:30
周一至周四:晚上21:00~次日凌晨2:30